王连仲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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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496号案件名称
王连仲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王连仲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496号王连仲、林长兴申请执行人王连仲与被执行人林长兴支付令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51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执行款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督19号支付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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