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231执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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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231执1041号案件名称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拜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阳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231执1041号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阳借款合同一案,被执行人杨阳已于2021年9月27日将借款偿还完毕,缴纳金额5192.8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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