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金海、周喜梅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9执1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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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29执1653号案件名称
吕金海、周喜梅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吕金海;周喜梅;刘金芳;吕金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县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9执1653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县支行、吕金海、周喜梅、刘金芳、吕金松: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吕金海、周喜梅、刘金芳、吕金松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吕金海、周喜梅、刘金芳、吕金松现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329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书相应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朝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杨 蕊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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