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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坚、乐韧与乐永清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6执1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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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6执1192号
  • 案件名称

    刘坚、乐韧与乐永清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远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刘坚;乐韧;乐永清
  • 案件缘由

    赠与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6执1192号申请执行人刘坚,男,1994年2月16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乐韧,女,1999年1月2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乐永清,男,1968年10月7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刘坚、乐韧与被执行人乐永清赠与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126民初1673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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