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军梅、杨瑞清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825民初8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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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825民初8099号案件名称
郑军梅、杨瑞清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定边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郑军梅;杨瑞清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825民初8099号原告郑军梅,女,汉族。被告杨瑞清,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郑军梅诉被告杨瑞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郑军梅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军梅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郑军梅负担。(本页无正文)审判员 秦鹏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白志军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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