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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淑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29执1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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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29执1495号
  • 案件名称

    高淑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大邑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邑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高淑云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29执1495号本院受理的胡建良申请执行任权、高淑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任权已经按照(2021)川0129民初16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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