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菱婉儿、高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6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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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676号案件名称
高菱婉儿、高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高菱婉儿;高俊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676号高菱婉儿、高俊:高菱婉儿与高俊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7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6750.00元,执行费151.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高菱婉儿的法定监护人谢成香,执行费已按规定上缴财政。至此,高菱婉儿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民初739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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