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122执111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122执1117号案件名称
0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盘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0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122执1117号盘锦农绿源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毛永阁:关于盘锦农绿源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与毛永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盘锦农绿源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的申请,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2021)辽1122民初4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通知如下:(2021)辽1122民初4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注:本通知一式三份,一份存卷,另两份交相关当事人。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