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毛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6民初858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6民初8585号案件名称
李某、毛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李某;毛某案件缘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6民初8585号原告:李某,女,汉族,1964年5月12日出生,现住址沈阳市铁西区被告:毛某,男,汉族,1969年3月5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公民身份号码:2101061969××××××××。原告李某诉被告毛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李某负担。审 判 员 王延东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法官助理 陈陆一书 记 员 秦 岭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林艳红、田秀林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5执保271号 下一篇 杨财红、刘旺银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502民初1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