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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千勇、朱友卯等余素安、苍南县一联汽车修理厂(普通合伙)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2021)浙0327执2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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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327执2784号
  • 案件名称

    庄千勇、朱友卯等余素安、苍南县一联汽车修理厂(普通合伙)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
  • 审理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苍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庄千勇;朱友卯;余素安;苍南县一联汽车修理厂(普通合伙)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苍 南 县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327执2784号申请执行人庄千勇与被执行人朱友卯、余素安、苍南县一联汽车修理厂(普通合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20)浙0327民初4199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庄千勇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友卯、余素安、苍南县一联汽车修理厂(普通合伙)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27执2784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1年9月23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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