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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吉祥、顾金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0211执139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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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211执1392号之一
  • 案件名称

    连吉祥、顾金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波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连吉祥;顾金波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211执139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连吉祥,男,1950年08月0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所地宁波市镇海区。 被执行人:顾金波,女,197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所地宁波市北仑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连吉祥与被执行人顾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于2021年9月8日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协议,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浙0211执13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吴绍海 审判员陆昕予 审判员纪培福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代书记员颜振东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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