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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根深、唐璐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6执恢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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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26执恢318号
  • 案件名称

    唐根深、唐璐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唐根深;唐璐玥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6执恢318号唐根深、唐璐玥:本院执行的唐根深申请唐璐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唐璐玥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3754.86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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