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恒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姚晓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2执428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1322执4286号案件名称
沭阳恒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姚晓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沭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沭阳恒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姚晓薇;昆山市巴城镇薇婷服装厂;王盛;姚坤华;陆凤花;俞小林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22执4286号姚晓薇、昆山市巴城镇薇婷服装厂、王盛、姚坤华、陆凤花、俞小林:沭阳恒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1322民初10370号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姚晓薇、昆山市巴城镇薇婷服装厂、王盛、姚坤华、陆凤花、俞小林已于2021年9月8日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本院对此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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