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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献国、赵显峰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1082执1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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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082执1405号
  • 案件名称

    高献国、赵显峰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高献国;赵显峰;罗毅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1082执1405号 申请执行人:高献国,男,1960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临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陈传汤,浙江几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冯茜茜,浙江几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赵显峰,男,1971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罗毅,男,1973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高献国与被执行人赵显峰、罗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双方达成了需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浙1082执14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何亚江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叶丹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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