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标、刘成相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恢54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恢549号案件名称
潘金标、刘成相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潘金标;刘成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恢549号潘金标(申请执行人)、刘成相(被执行人):潘金标与刘成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04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041元。至此,潘金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皖1623民初443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纪良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晓龙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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