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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标、刘成相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恢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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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恢549号
  • 案件名称

    潘金标、刘成相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利辛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潘金标;刘成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恢549号潘金标(申请执行人)、刘成相(被执行人):潘金标与刘成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04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041元。至此,潘金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皖1623民初443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纪良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晓龙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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