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平、李丙才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恢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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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恢45号案件名称
马利平、李丙才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怀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马利平;李丙才;孟彩莲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恢45号申请执行人:马利平,男,1969年6月27日生,汉族,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新华南路191号。被执行人:李丙才,男,1963年7月16日生,汉族,朔州市朔城区人,现住怀仁市迎宾苑2号楼2单元302室。被执行人:孟彩莲,女,1969年8月24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迎宾苑2号楼1单元302室。申请执行人马利平与被执行人李丙才、孟彩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624执恢4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庞乃贵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冯晓靖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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