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洪芹、王开广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503执保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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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7503执保60号案件名称
杜洪芹、王开广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杜洪芹;王开广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503执保60号杜洪芹、王开广:杜洪芹与王开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5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冻结被保全人王开广的工资款,按月冻结3200.00元。申请人申请保全的位于上轩美人松2号SK204的车库,经查所有人非本案被保全人王开广所有,所以未能查封。至此,杜洪芹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7503民初389号民事裁定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鲁 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孙明远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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