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潘明德保险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118执2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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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8执2912号案件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潘明德保险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潘明德案件缘由
保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8执2912号 申请执行人:潘明德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潘明德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6366.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私下向申请人履行了案件款86366.6元,执行费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潘明德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陕0118执2912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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