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兵、刘建国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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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623号案件名称
李学兵、刘建国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李学兵;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623号李学兵、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李学兵与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8848元,执行费4833。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35118.78元,其中,本金328848元,利息6270.78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李学兵执行费转付财政。至此,李学兵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民初39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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