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月虎、胡新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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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712号案件名称
辛月虎、胡新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712号关于辛月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胡新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胡新军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胡新军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62×××89账户;中国农业银行的62×××78账户;中国建设银行的62×××03账户予以保全完毕。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5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27.69元。(冻结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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