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向有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602民初314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民初314号
  • 案件名称

    向有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向有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 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602民初314号本院于2021年5月9日对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被告向有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21)湘0602民初314号判决。该判决书第2页第2段第4行“2022年”,第5页第3段第1行“2022年”及第6页倒数第4行“2021年”存在笔误,均应为“2020年”,现予以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被告向有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第2页第2段第4行“2022年”,第5页第3段第1行“2022年”及第6页倒数第4行“2021年”均补正为“2020年”。审判员  李钰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胡 凯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