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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范旺凯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803执1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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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1446号
  • 案件名称

    王艳、范旺凯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王艳;范旺凯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苏0803执1446号申请执行人:王艳,女,1983年6月14日生,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被执行人:范旺凯,男,1992年3月1日生,汉族,住淮安市淮安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艳与范旺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范旺凯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苏0803执144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陈国兰审判员  贾 冉审判员  滕建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张 会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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