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雪梅、李昆良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4执343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14执3437号案件名称
高雪梅、李昆良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高雪梅;李昆良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14执3437号高雪梅(申请执行人)、李昆良(被执行人):高雪梅与李昆良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83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832元,至此,高雪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长 董文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陈绪森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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