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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孙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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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363号
  • 案件名称

    杨孙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杨孙艳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363号被执行人:杨孙艳,女,贵州省石阡县人。石阡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杨孙艳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00元,其中:本金2,000元,案件受理费0元,利息0元,律师费人民币0元,放弃金额0元,执行费0元。杨孙艳已于2021年9月17日自动履行完毕全部案款。至此,石阡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杨孙艳的(2021)黔0623执1636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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