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冯伟、宋晓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恢257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恢257号
  • 案件名称

    冯伟、宋晓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冯伟;宋晓宇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恢257号冯伟、宋晓宇:申请人冯伟与被执行人宋晓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2018)吉2426民初158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恢复执行,恢复标的1000元。本案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晓宇送达了恢复立案通知书、恢复执行通知书。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将宋晓宇的1000元全部汇入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至此,(2021)吉2426执恢257号案件被执行人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2021)吉2426执恢257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