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312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3124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郭胜军;陶继伟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3124号申请执行人郭胜军。被执行人陶继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胜军与被执行人陶继伟为加工合同纠纷的(2021)浙1003民特719号民事裁定书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3124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海江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882执1657号 下一篇 张元平、桑金环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292执恢67号之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