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温本利与周雪萍、吴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624执140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402号
  • 案件名称

    温本利与周雪萍、吴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湘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温本利;周雪萍;吴荡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624执1402号申请执行人温本利,男,1979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被执行人周雪萍,女,1983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被执行人吴荡,男,1985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申请执行人温本利与被执行人吴荡、周雪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温本利与被执行人周雪萍、吴荡于2021年8月23日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湘0624执1402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新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蒋 坤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