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善胡勇斌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保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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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保752号案件名称
张云善胡勇斌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蒙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云善;胡勇斌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752号宋中法、张云善、胡勇斌:本院根据宋中法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21年9月7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7134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10日冻结被申请人个胡勇斌名下安徽农村商业银行乐土支行62×××53账户,期限一年,被申请人张云善名下安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62×××07卡已作废,内容详见回执。金额306250元宋中法需要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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