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群先、李明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3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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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3661号案件名称
许群先、李明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许群先;李明昌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3661号许群先、李明昌:许群先与李明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4973元,执行到位标的24900元,执行费已由李明昌缴纳。至此,许群先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苏0381民初17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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