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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群先、李明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3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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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3661号
  • 案件名称

    许群先、李明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许群先;李明昌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3661号许群先、李明昌:许群先与李明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4973元,执行到位标的24900元,执行费已由李明昌缴纳。至此,许群先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苏0381民初17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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