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祝正洪等徐素仙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114执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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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14执145号案件名称
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祝正洪等徐素仙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祝正洪;徐素仙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14执14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460号文娱中心120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322897463M。 法定代表人:林乃成。 被执行人:祝正洪,男,1975年08月12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兰溪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徐素仙,女,1973年04月12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兰溪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祝正洪、徐素仙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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