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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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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452号
  • 案件名称

    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452号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光琴与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3043.55元,执行费69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至此,刘光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执245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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