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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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452号案件名称
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452号刘光琴、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光琴与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3043.55元,执行费69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至此,刘光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执245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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