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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亿联银行、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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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633号
  • 案件名称

    吉林亿联银行、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吉林亿联银行;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成莲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633号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成莲: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何成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息及垫付仲裁费用共计17643.0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何成莲主动履行完毕。至此,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哈仲网裁字第1000101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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