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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娜、张连波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285执2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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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285执2628号
  • 案件名称

    任娜、张连波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莱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任娜;张连波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285执2628号申请执行人:任娜,女性,1989年4月18日出生,住莱西市。被执行人:张连波,男性,1987年9月26日生,汉族,住莱西市。关于申请执行人任娜与被执行人张连波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依据莱西市人民法院2020年9月21日生效的(2020)鲁0285民初1633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张连波支付申请执行人任娜抚养费6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案款付清。至此,(2021)鲁0285执2628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莱西市人民法院(2021)鲁0285执2628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王旭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郑全军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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