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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志刚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粤0783民初4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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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783民初4790号
  • 案件名称

    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志刚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开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志刚;易伟
  • 案件缘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783民初4790号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平市。法定代表人:钟锦绣。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婷,该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谭思妍,该公司员工。被告:严志刚,男,汉族,1977年11月24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望城县。被告:易伟,女,汉族,1981年7月14日出生,住址:湖北省监利县。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严志刚、易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已由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员 张妙君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法官助理 郭雪银书 记 员 黄浩存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783民初4790号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平市。法定代表人:钟锦绣。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婷,该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谭思妍,该公司员工。被告:严志刚,男,汉族,1977年11月24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望城县。被告:易伟,女,汉族,1981年7月14日出生,住址:湖北省监利县。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严志刚、易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已由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开平雅居乐雅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员 张妙君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法官助理 郭雪银书 记 员 黄浩存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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