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金明、衡阳县蒸阳建材市场旺顺建材营销中心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保65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保655号案件名称
夏金明、衡阳县蒸阳建材市场旺顺建材营销中心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夏金明;衡阳县蒸阳建材市场旺顺建材营销中心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保655号夏金明、衡阳县蒸阳建材市场旺顺建材营销中心: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阳县蒸阳建材市场旺顺建材营销中心与被执行人夏金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陈小青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 汤 纯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吕凤霞与李相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吉0581民初2325号 下一篇 曹连喜、李亮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102执8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