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倪玲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823执1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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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823执1142号案件名称
洛阳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倪玲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洛阳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倪玲珑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823执1142号倪玲珑、洛阳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皖1823执1142号速裁庭移送执行倪玲珑、洛阳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诉讼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泾县人民法院(2020)皖1823民初116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倪玲珑案件受理费555元、洛阳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555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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