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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22执1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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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022执1786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三门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王加益;梅小亮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三 门 县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1022执1786号王加益、梅小亮:申请执行人王加益与被执行人梅小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1022民特31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加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梅小亮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1022执1786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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