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盖某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1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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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21执1048号案件名称
郭某某、盖某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永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郭某某;盖某某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21执1048号申请执行人:郭某某。被执行人:盖某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盖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221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盖某某给付申请人欠款30000.00元,案件受理费293.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盖某某已主动给付欠款,现此案已执行完毕。本院认为,(2021)吉0221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内容30293.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全部得到实现。申请执行费人民币354.00元已由被执行人盖某某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21)吉0221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内容30293.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次申请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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