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清、黄静琴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恢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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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恢301号案件名称
张礼清、黄静琴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张礼清;黄静琴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恢301号申请执行人张礼清,男,1940年9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退休干部,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黄静琴,女,1958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潮安县人,住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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