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泽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白山市浑江区远大制冷设备销售中心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保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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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保425号案件名称
长春市泽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白山市浑江区远大制冷设备销售中心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长春市泽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白山市浑江区远大制冷设备销售中心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保425号白山市浑江区远大制冷设备销售中心:关于你与长春市泽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以(2021)吉0112执保425号立案执行。经实施,对长春市泽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予以冻结。现通知你: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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