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王金柱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恢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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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恢270号案件名称
徐立、王金柱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徐立;王金柱;方守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恢270号徐立、王金柱、方守艳:申请人徐立与被执行人王金柱、方守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2020)吉2426民初6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恢复执行,恢复标的11,634元。本案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金柱、方守艳送达了恢复立案通知书、恢复执行通知书。本院划拨了王金柱、方守艳的工资36,354元。本院将案款分配给了田润华、徐立。其中本案申请执行人收到11,634元案款后表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至此,(2021)吉2426执恢270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吉2426执恢270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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