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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岫棋、李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213执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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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13执2514号
  • 案件名称

    曲岫棋、李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曲岫棋;李云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213执2514号申请执行人:曲岫棋,男,1963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被执行人:李云,男,1971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曲岫棋与被执行人李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销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辽0213执251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谈建环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赵成鑫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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