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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182执6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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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1182执648号
  • 案件名称

    刘某某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汾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汾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刘某某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汾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182执648号刘某某(申请执行人):任某(被执行人):刘某某依据已生效法律文书(2020)晋1182民初232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任某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执行款3,500元并承担执行费50元,执行过程中任某已全部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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