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591执4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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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591执4829号案件名称
李中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李中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591执4829号李中华:关于被执行人李中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诉讼费执行)一案,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共履行人民币5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至此,(2019)苏0591民初1417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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