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仁挂、乌云道尔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内0726执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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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726执355号案件名称
斯仁挂、乌云道尔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斯仁挂;乌云道尔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内0726执355号申请执行人:斯仁挂,女,1988年01月18日出生,蒙古族,无职业,住内蒙古自治区。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男,1984年03月30日出生,蒙古族,无职业,住内蒙古自治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2020)内0726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向申请执行人斯仁挂给95137.50元。本院受理后,依法采取如下执行措施:1.依法向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2.经启动总对总查控和传统财产查控,查询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财产情况,其无财产可供执行;3.2021年4月24日冻结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账号:[email protected]),实际控制金额为765.48元;4.2021年4月26日从新巴尔虎左旗房地产管理局调查房产,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无财产可供执行;5.2021年4月26日从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巴尔虎左旗管理部依法调查公积金账户,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无财产可供执行;6.2021年4月27日从新巴尔虎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调查不动产,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无财产可供执行;7.2021年9月6日划拨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账号:[email protected])内存款765.48元;8.2021年9月7日依法查询生产生活情况,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无机械设备;9.2021年9月7日发出限高令;10.2021年9月15日申请执行人斯仁挂未能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本案实现765.48元债权,尚有94372.02元债权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斯仁挂发现被执行人乌云道尔吉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 树 林审判员 萨其如拉审判员 呼和巴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萨 如 拉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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