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执费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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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执费133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郭伟英;诸暨彩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执费13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民再2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执行郭伟英、诸暨彩霞投资有限公司缴纳诉讼费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郭伟英、诸暨彩霞投资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诉讼费人民币33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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