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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执费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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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6执费133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郭伟英;诸暨彩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执费13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民再2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执行郭伟英、诸暨彩霞投资有限公司缴纳诉讼费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郭伟英、诸暨彩霞投资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诉讼费人民币33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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