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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华、苗素军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0)豫1402执恢8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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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0)豫1402执恢804号
  • 案件名称

    胡玉华、苗素军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商丘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胡玉华;苗素军;石发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1402执恢804号胡玉华、苗素军、石发安:申请执行人胡玉华与被执行人苗素军、石发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357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1038元,其中,执行费2204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胡玉华。至此,胡玉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402民初5588号人民法院作出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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