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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建华、丁永新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赣1021执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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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赣1021执1313号
  • 案件名称

    章建华、丁永新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南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南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章建华;丁永新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南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1021执1313号章建华、丁永新:关于申请执行人章建华与被执行人丁永新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丁永新已归还欠款55000元,履行完(2021)赣1021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并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南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1021执1313号章建华、丁永新:关于申请执行人章建华与被执行人丁永新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丁永新已归还欠款55000元,履行完(2021)赣1021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并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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