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建华、丁永新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赣1021执131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赣1021执1313号案件名称
章建华、丁永新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南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南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章建华;丁永新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南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1021执1313号章建华、丁永新:关于申请执行人章建华与被执行人丁永新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丁永新已归还欠款55000元,履行完(2021)赣1021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并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南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1021执1313号章建华、丁永新:关于申请执行人章建华与被执行人丁永新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丁永新已归还欠款55000元,履行完(2021)赣1021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并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毛金平、白杰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622民初1791号 下一篇 姚信刚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保3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