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唐刚琼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保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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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保843号案件名称
张杰、唐刚琼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张杰;唐刚琼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保843号唐刚琼:你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的与张杰保全纠纷一案,依照(2021)黔0121民初2437-1号民事裁定,本院采取了以下保全措施:于2021年9月23日对张杰在交通银行:账号(尾号)9991,贵州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尾号)2126、6163,贵阳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账号)尾号6295,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尾号)6324、2406,中国农业银行:账号(尾号)0773及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解除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121民初2437-1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秦小梅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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