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荣、孙统乐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02执保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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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02执保513号案件名称
姚荣、孙统乐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徐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姚荣;孙统乐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02执保513号姚荣申请焦祥引、孙统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278725元,实际保全标的803.1元。现该案件已经执结,执行保全程序结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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